贵州省17部门联合出台社工人才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url:https://m.gmw.cn/2023-01/06/content_1303246391.htm,id:1303246391
1月5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近期,贵州省民政厅牵头与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贵州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据悉,这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和《贵州省重点人才五年倍增行动计划》,继《贵州省社会工作者薪酬体系指导意见(试行)》后,出台的又一重要政策文件。
《实施意见》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贵州省社工人才发展的发展目标、指标任务和办法举措,对当前和未来贵州省社工人才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实施意见》表明,“十四五”时期贵州省将建成1509个社工站,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社工人才队伍突破10万人,其中持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才达到5000人、新增社会工作重点人才不少于400人、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累计超过7500人;社工人才支撑平台不低于100家。《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建设贵州省社工人才发展阵地,做好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持续树立“社工黔行”品牌形象;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加快建立社工人才资源竞争优势,增强相关部门对社工人才的自主培养能力,力争在相关领域形成一批社工人才。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建立社工人才工作协调机制(或联席会议制度),自觉接受当地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定期督促社工人才工作落实情况,建立负面清单和通报考评制度,确保社工人才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实施意见》强调,相关部门是本行业领域社工人才队伍的培养主体,要定期总结系统内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情况,按照实际需要分类开发、设置和配备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落地落实岗位薪酬待遇。要优先开发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社工人才专业岗位,优化整合社会服务项目,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所需资金统筹安排进预算,让社工人才投身基层、安心工作。
据了解,《实施意见》从起草到出台耗时一年多时间,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全省社工人才发展积累的实践经验,深入分析了当前贵州社工人才发展面临的新环境、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通过大量调研走访,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基层单位、专家学者和一线社工的意见建议,最终推动文件出台。据悉,《实施意见》在厘清社工人才类别,拓展社工人才发展领域,丰富社工人才培养渠道、强化社工人才激励措施等方面呈现诸多政策亮点。(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陈龙)
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作者:田新朝(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授、研究生导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老年群众,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全体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重要支撑,对于不断增强老年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根据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养老服务标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基本养老服务的清单内容,明确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的覆盖范围及其服务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使老年人都能够获得方便可及、城乡均衡、优质共享的基本养老服务。推动跨部门社保、医保、长护险、救助、健康、殡葬、残障、公安的老龄数据共享,建立老年人精准识别、主动服务和动态管理机制,构建老年人口与服务半径挂钩的制度安排,实现从“老人找服务”到“服务找老人”的转变,破解养老服务政策碎片化的问题。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推动老年救助金、高龄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长护险、残疾人两项补贴、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助等财政投入经费渠道衔接。
兜底纾解老年群众的急难愁盼。2021年我国约有1.9亿老年人患有慢性病,失能失智人数约为4500万。要充分认识加强民生兜底保障、改善失能和困难老年群体生活水平的重大意义。守住民生底线,聚焦老年群众急难愁盼,直面回应人民群众对“提供什么养老服务、怎样提供养老服务、为谁提供养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少做锦上添花的事情。善于分清养老服务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失能照护、就餐助餐、医疗健康等急难愁盼问题,重点面向失能失智老人、孤寡老人、农村留守老人、经济困难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老年群体提供兜底保障服务,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期战略目标转化为当前可落地实施的具体工作措施,做那些现实条件下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使重点老年对象摆脱困境,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发展。充分认识老年民生服务内容的多层次性,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构建完整、系统性的养老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促进老年人群在经济、物质、心理、文化、精神、健康、社会参与、能力提升等方面享有均等化服务。基于人与环境共融的原则,推进老年生活硬环境与软环境协调发展,从微观层面的人际关系、中观层面的机构建设、宏观层面的社区结构等多个维度,系统性建构老年友好的物理和人文空间。协同老龄产业发展与老年福利增进的双重目标,以老龄事业引领老龄产业发展,以老龄产业发展保障老龄事业,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跨界融合型特色老龄产业,推动不同区域、城乡之间老年人享有养老服务均衡及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发展,让每一名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为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提供重要保障
紧紧依靠群众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应对人口老龄化,要把老年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离开了老年人所处的社群力量,老龄工作将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方针,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基本养老服务的功能,既要发挥老年人的首创精神,发挥好老年人作用,也要推动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依靠党的老龄工作群团组织,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发挥老年人群的亲属、邻居、社区、社会公益力量等各类主体的力量来推进,构建家庭、集体、政府、社会并存的多元化供给基本养老服务模式。
推进老龄工作治理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顶层设计完善重大政策制度”,“要花钱买制度而不是简单花钱买稳定,着力解决地区差异大、制度碎片化问题”。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要强化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全面考量、协调推进,努力构建大老龄工作格局,完善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相互协调、合理安排的制度规范和公共秩序,构建系统性的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要坚持德法共治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发展,提升法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发展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同时,要强化中国代际赡养传统伦理与社会规则的“中国优势”,宣传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和人伦常情,在实现社会化老龄契约机制和传统孝道文化传承的耦合中,着力构建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互助孝亲敬老文化。通过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破解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供给侧、要素供给侧与广大老年人群养老服务需求侧之间的矛盾问题,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增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科学处理好养老服务当前与长远资源供给之间的关系,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基于中长期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环境条件,从养老服务设施、人才、医养资源、信息化等方面发力,努力实现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公平可及。编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确保社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医疗养老服务资源共享,加大社区无障碍设施和居家适老化改造力度,保障养老机构、社区居家服务机构等基本养老服务设施高效运行、融合提供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能力,激发专业人才的从业意愿。拓展基本养老服务应用场景,推广智慧养老技术与设备,推进科技赋能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家门口”智慧养老新模式,努力消除老年人“数字鸿沟”,让全体老年人享受数字“红利”。